遵纪守法,共建和谐法制校园
2013届电气技术应用班 薛萌萌
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宏的画面;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法制和谐,才能撑起校园的朗朗晴空。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恶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古有“君臣上下贵贱从法,此之谓大治”现有《宪法》规定人民的行为,可见法律的重要性。
在校园里,几个同学聚到一起殴打一个学生,或是躲在隐蔽的地方吸烟,这种场景,在我们看来,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早已见怪不怪了。然而我们都明白,这些都是学生不该有的行为。
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我们应该从小就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要知法,懂法,守法。
可是,什么是法律呢?
法,即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定。法律是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的。
但是,因为不懂法律而触犯法律的例子数不胜数。如,有一个19岁的男孩,有一次买醋忘了带钱,他就抢劫了一位妇女的一袋白砂糖和2元钱,目击者打电话报了警,在法庭上,他说:“不就是借了点钱和糖嘛,不应该是犯罪呀”结果,他被判了三年刑。也许,我们觉得“我们是未成年人,即使犯法,法律也不能追究我们责任”,这种想法是错误,法律对每个人都有约束作用,包括未成年人,法律上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做法律的拥护者。
现在的我们,都是学生,同学之间的摩擦是必不可少的,但因为一些小事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是万万不可的。
杭州5名青少年,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2014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但令人吃惊的是,这5名青少年,年龄最大的未满19岁,最小的未满16周岁,在这些人中,3名在校就读,2名辍学,本应该是美好的青春却因“口角之争”葬送在高墙之后,这本是一件小事,却断送了一名花季少女的生命,使一个个完整的家,变得支离破碎,这一个个触目人心的事例,向我们展示多少青少年的后悔与泪水。这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告诫我们青少年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懂法的好公民。
“少年强,则国强”作为青少年的我们,遵纪守法是基础,在社会上,遵守法律,在校园里,遵守校规。我们作为学校的一份子,我们就应该为构建和谐法制校园不懈努力,让我们多一些关爱,少一些不安。让法律的旗帜在校园里飘扬,让我们每一个同学在和谐法制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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