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校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党性素养和纪律意识,学校党支部决定在全校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为主题的行动,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地对学校党员干部集中进行党纪条规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真正做到心中有组织、心中存诚信、执行讲规矩、行为守纪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行动与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中遵纪守法,在遵纪守法中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行动与学校实际相结合,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围绕专项行动进一步突出各自的学习教育重点,充分体现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真心开门纳谏,虚心接受意见,让警示教育活动成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标尺,成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的过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行动与反腐倡廉“治标”、“治本”相结合,既要促进党员干部强化党性、遵守纪律,又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为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活动内容
此次“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为主题的专项行动,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以交流探讨为引导,以典型案例为警示,以实际效果为目的,深入开展“八个一”行动。
(一)讲授一堂党纪条规专题课,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邀请校领导给全校党员干部讲授一堂党纪条规知识专题课,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精读一套学习资料。学校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多部党纪条规,形成常态化学习内容,真正将党纪条规熟记于心、实践于行。
(三)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学校党支部选择了近两年来我国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或者自行上网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最直接的形式让党员干部接受震撼心灵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四)开展一次党纪警示教育实践体会大家谈。学校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时间,围绕所学党纪条例谈认识、谈体会,围绕所观看警示教育片谈教育、谈警示,做到人人学有所思、观有所感,在交流畅谈中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警钟长鸣。
(五)组织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学校根据局纪委的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场“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专项知识测试,以达到加深理解、以考促学的目的。要确保党员干部人人参加,并将测试成绩存入党员干部个人年度档案。
(六)开展一次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根据县委、县教育局通知安排,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全面排查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岗位履职、外部环境制度机制等廉政风险,认真查找和分析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廉洁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七)撰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警示教育月结束时,全校中层以上干部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上交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谈看法、谈体会、谈收获,使教育内容真正入脑入心如行。
(八)作出一份廉政承诺。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作出一份廉政承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学校党支部决定成立以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吴彦祥同志为组长,焦玉军书记、陈立新校长、李海涛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组,推进本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党小组组长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注重实效。各组要结合本组实际,力求注重实效,在“八个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真正使党员干部思想上筑牢遵守党纪条规的防线。各支部要注重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形成党员干部教育的长效机制。各小组要于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各小组组长要对“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流于形式、应付差事的,要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同时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党支部将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在适当时间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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